金寨县槐树湾乡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方案

2021-04-07 11:09来源:金寨县槐树湾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六教人〔2019〕32号)、县人社局《关于印发金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人社〔2016〕114号)、金教人〔2019〕3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9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职评)方案。

一、有关政策说明

  (一)、评审标准。执行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所附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安徽省中小学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二)、岗位设置。岗位比例的确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高级指标数由省有关部门下达,其他级别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的规定执行。学校须在政府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结构比例不得申报。

(三)、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

    二、关于评审条件

    1、同一职称先聘者优先,如果聘用时间相同,先评者优先。

    2、聘评时间都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以档案年龄计算)。

    3、前两项都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

    4、 前三项都相同的,年龄大者优先(以档案年龄计算)。

    5、前四项都相同的,校龄长者优先。

    6、因个人原因,当年参评未通过的,两年内不得参与申报,两年后申报条件相同。

7、备课笔记要求:参评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一学年本人的原始笔记,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8、对于借调教师,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以入围参与,同等竞聘时,以在校内工作教师优先。

9、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参选。

 

四、本方案自2019年职评工作起实行。

    五、如上级职评政策有变动,按变动后政策执行。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有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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