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长岭乡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含长岭乡)
金乡振组〔2022〕1号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金寨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以及2022年特色产业链式发展目标任务,经2022年1月1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做好项目公告公示。严格执行《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有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县级竣工验收制、项目审计决算和报账制等制度要求,规范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持续发挥使用效益。
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批复的建设期限,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同步做好项目数据信息录入。从3月1日起,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月调度、通报项目建设进度。
五、加强资金项目监管。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金寨县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
金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日
抄送: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
金寨县长岭乡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 实施地点 | 资金计划(万元) | 主要建设内容 | 补助标准 | 建设期限 | 绩效目标 | 联农带农机制 | 项目主管 部门 |
产业支持方式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衔接资金 | 县级衔接资金 | 整合资金 | ||||||||||||
1 | 长岭乡茧站建设项目 | 长岭乡政 府 张显良 |
胜利村 | 270 | 270 | 建设钢结构厂房12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 1200元/平方米 | 2022年1-6月 | 受益脱贫人口100人,项目使用年限10年 | 通过收购农产品促进群众增收 | 县农业农村局 | 资产收益 | |||
2 | 长岭乡永佛村资产收益项目 | 长岭乡政 府 张显良 |
南溪街道 | 100 | 100 | 以资产收益方式支持南溪镇缫丝厂配套设施工程 | 每村100万元 | 2022年1-6月 | 受益脱贫人口60人,项目使用年限10年 | 支持产业发展,促进村集体增收 | 县委组织部 | 投资收益 | |||
3 | 洪畈村枣树护岸工程 | 长岭乡政 府 张显良 |
洪畈村 | 103 | 103 | 挖土石方5000立方米,新建护岸224米,均高3米 | 浆砌石550元/立方米 | 2022年1-6月 | 受益脱贫人口4人,项目使用年限10年 | 改善基础设施,促进生产发展 | 县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