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库申报内容、申报结果】金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告
根据《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5号)等规定,经县、乡、村相关公告公示程序,已完成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现将调整后的项目库清单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6750 ;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县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ahjzfpb@126.com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金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
2、金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清单.xlsx
金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
金乡振组办〔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5号)等规定,我县组织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了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经县乡村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5日提交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核通过,现将《金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予以批复。请各乡镇、村和县直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要求,及时予以公告。
金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