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金寨县长岭乡2024年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各村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各村协管员;各村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乡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乡食安办;乡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乡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信息,及时上报。
3、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4、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乡食安办报告。
5、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6、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