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金农工〔2025〕5号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
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45号)文件要求,经2025年6月4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60万元以上的工程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申报采购计划、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绿色创新采购政策、完成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工程,2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以及1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在招标采购阶段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开展招标活动。6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的工程以及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属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县级竣工验收制、项目审计决算和报账制等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切实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
五、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职责。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实施验收职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项目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验收申请后,原则上30天内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复内容的一致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建设过程的规范性、项目质量的达标情况以及项目绩效目标监控的规范性、目标实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
六、强化项目资金过程监管。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4日
附件
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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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性质 |
建设 地点 |
中央衔接资金 |
主要建设内容 |
补助标准 |
建设期限 |
绩效目标 |
联农带农机制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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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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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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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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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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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安瓜片”溯源试点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新建 |
麻埠镇 |
200 |
建设溯源试点6个,配备溯源相关设备,并对“六安瓜片”鲜叶收购和茶叶销售环节实行溯源管理 |
溯源赋码试点不超过34万元/个 |
2025年6-12月 |
受益脱贫户50户,户均增收500元 |
提高鲜叶收购均价,促进群众增收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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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产品质量提升 |
各乡镇政府 |
续建 |
全县 |
303.01 |
实施“两个替代”提升项目,推广有机肥等绿色农资,开展产品质量检测 |
有机肥补贴60%、小微除草机补贴不超过40%、生物农药、粘虫板、诱捕器、杀虫灯等补贴不超过60% |
2025年6-12月 |
受益脱贫200户,户均增收500元 |
开展绿色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群众增收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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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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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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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马村河堤修复工程 |
古碑镇政府 |
新建 |
司马村 |
90 |
新建均高1.5米护岸180米,均高2米护岸350米,均高2.5米护岸220米,均高3米护岸长130米 |
混凝土600元/立方米 |
2025年6-12月 |
受益脱贫户15户,项目使用年限10年 |
通过保护农田菜园,促进群众产业增收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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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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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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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
县发改委 县城投公司 |
新建 |
全县 |
2222 |
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 |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补助 |
2025年6-12月 |
受益搬迁人口25569人 |
通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面貌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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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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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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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费 |
县财政局 |
新建 |
全县 |
5.99 |
用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审计等费用 |
根据项目投资补助 |
2025年6-12月 |
受益脱贫人口20000人 |
保障项目建设成效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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