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5-06-05 15:53来源:金寨县长岭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金农工〔20255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

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45)文件要求,经202564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60万元以上的工程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申报采购计划、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绿色创新采购政策、完成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工程,2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以及1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在招标采购阶段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开展招标活动。6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的工程以及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属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县级竣工验收制、项目审计决算和报账制等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切实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

五、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职责。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实施验收职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项目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验收申请后,原则上30天内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复内容的一致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建设过程的规范性、项目质量的达标情况以及项目绩效目标监控的规范性、目标实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

六、强化项目资金过程监管。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64


附件

金寨县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性质

建设

地点

中央衔接资金

主要建设内容

补助标准

建设期限

绩效目标

联农带农机制

主管部门

合计

 

 

 

 

2821

 

 

 

 

 

 

产业

 

 

 

503.01

 

 

 

 

 

 

1

六安瓜片”溯源试点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

新建

麻埠镇

200

建设溯源试点6个,配备溯源相关设备,并对“六安瓜片”鲜叶收购和茶叶销售环节实行溯源管理

溯源赋码试点不超过34万元/

20256-12

受益脱贫户50户,户均增收500

提高鲜叶收购均价,促进群众增收

县农业农村局

2

农产品质量提升

各乡镇政府

续建

全县

303.01

实施“两个替代”提升项目,推广有机肥等绿色农资,开展产品质量检测

有机肥补贴60%、小微除草机补贴不超过40%、生物农药、粘虫板、诱捕器、杀虫灯等补贴不超过60%

20256-12

受益脱贫200户,户均增收500

开展绿色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群众增收

县农业农村局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90

 

 

 

 

 

 

1

司马村河堤修复工程

古碑镇政府

新建

司马村

90

新建均高1.5米护岸180米,均高2米护岸350米,均高2.5米护岸220米,均高3米护岸长130

混凝土600/立方米

20256-12

受益脱贫户15户,项目使用年限10

通过保护农田菜园,促进群众产业增收

县农业农村局

贴息

 

 

 

2222

 

 

 

 

 

 

1

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县发改委

县城投公司

新建

全县

2222

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补助

20256-12

受益搬迁人口25569

通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面貌

县发改委

管理费

 

 

 

5.99

 

 

 

 

 

 

1

管理费

县财政局

新建

全县

5.99

用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审计等费用

根据项目投资补助

20256-12

受益脱贫人口20000

保障项目建设成效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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