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寨县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制定《金寨县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3日
金寨县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范
一、电力设施保护区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电压等级(千伏) |
1-10 |
35~110 |
220 |
500 |
保护区范围(米) |
5 |
10 |
15 |
20 |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二、电力设施保护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掷物体;
(二)在保护区内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木、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在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七)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八)在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十一)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
2.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
(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3. 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4.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伸出的物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5.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二)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当地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三)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四)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线路电压 千伏 |
35~110 |
154~220 |
330 |
500 |
最大弧垂时垂直距离 米 |
4.0 |
4.5 |
5.5 |
7.0 |
最大风偏时净空距离 米 |
3.5 |
4.0 |
5.0 |
7.0 |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三、在电力设施附近作业施工要求
1.在线路附近作业,特别是临近带电导线作业(脚手架搭拆、起吊、扎钢筋等危险作业)时要设置专责监护人监护,监护人要在现场不间断监护,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大型施工机械(吊车、挖掘机等)在线路附近作业时,与导线至少保持以上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
<1 |
10 |
35 |
110 |
220 |
安全距离(米) |
1.5 |
3.0 |
4.0 |
5.0 |
6.0 |
2.起吊前仔细检查钢丝绳等部件应完好,雨、雾天气严禁作业。(导线为裸导线,施工机械等无需接触只要临近导线一定距离就会放电)。
3.施工中作业人员、施工机具、材料等与导线至少保持4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用施工机具、材料、金属尺等物品去测量、触碰(接近)高压导线。
4.施工中,钢筋、铁丝、施工电源线等不得用力抽甩,防止弹向带电导线。废弃的钢筋、铁丝及锡纸类包装材料应及时回收,不得随意抛甩。
5.靠近导线侧的脚手架要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员、材料、机具等触及导线。
6.导线下方不得堆放大型施工机具、设备和材料,不得堆土。
7.对施工现场大型机械作业人员和运输车辆等工作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要做好施工机械(车辆)挂碰、撞击杆塔和拉线的防范措施,防止倒杆断线施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