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乡2020年河长制工作督查细则

2020-11-27 09:48来源:金寨县花石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花石乡2020年9月份安全饮水、河长制工作督查细则
序号 督查内容 评分办法 分值 检查方法 负责人、经办人
安全饮水工作   50    
1 村两委重视程度 村两委会议研究安排安全饮水工作次数不低于2次,查看会议记录(每次5分) 10 查看会议记录  
2 落实管护责任 落实专职安全饮水管护人员,并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5分),管护员是否知晓管护责任及管护内容(5分)。 10 查看协议,询问管护员是否知晓管护责任及管护内容。  
3 取水口及清水池卫生 取水口环境卫生:看是否存在垃圾、枯枝及附近杂草是否清除(5分);清水池环境卫生:看是否存在垃圾及附近杂草(5分)。 10 现场查看  
4 管护人员管理 管护人员出勤记录及出勤照片(每少一次扣2分) 10 查看出勤记录及照片  
5 管网维护 是否有管网外露、未掩埋,是否有管网破损,渗漏现象 10 现场查看  
河长制工作   50    
6 河长履职情况 (1)村河长巡河次数达到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次扣2分,最多扣8分。(2)巡河发现问题全部按时处理到位的,得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每发现1个问题未按时解决的,每个问题扣1分最多扣4分,扣完为止。(3)档案资料归档及时、规范齐全的得4分,造假或无资料的不得分,其余酌情给分。 20 查看手机巡河记录及巡河纸质记录  
7 河湖管护体系建立情况 河湖管护主体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1)管护责任主体开展日常巡查维护、清理保洁等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得5分,未全部符合要求的酌情给分,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2)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及配合执法机制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 查看记录及照片  
8 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1)通过网站、广播、微信等媒体宣传报道河长制的。得2分;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负面报道每1次扣1分。没有的不得分。(2)社会公众参与情况:开展河长制或河湖管护活动的,得3分。未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未开展河长制或河湖管护活动的,不得分。 5 查看照片或视频  
9 涉河湖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上级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上级发现问题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得5分。未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的或弄虚作假的,每一列扣一分(本项得分不低于零分)。 5 查看现场及资料、图片  
10 河湖采砂管理 (1)未落实专职管理人员的,扣4分。(2)未依法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管理及及时上报的,扣2分。(3)河、库采砂监管被媒体曝光的,扣2分;(4)经上级转来河、库采砂举报信或省水利厅、市、县水利局等接到举报经查属实的,扣2分。 10 查看资料  
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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