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标准】金寨县住房救助标准
根据《金寨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2018〕6号)及《金寨县2021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秘﹝2021﹞5号)文件,我县住房救助分为公租房租金补助及家庭租赁补贴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 公租房租金补助
(1)城镇低保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市场租金单价(元/月.平方米)的80%。
(2)城镇中低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住房租赁补贴为市场租金单价(元/月.平方米)的60%;
二、 家庭租赁补贴
(1)城镇低保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人·月(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8元/人·月·平方米。每人每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2)城镇中低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人·月(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6元/人·月·平方米。每人每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3)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稳定务工人员补贴人数以在当地实际工作人员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