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花石乡2022年第二季度分户补偿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相关文件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征迁项目有关被征收房屋评估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我乡2022年暂无房屋征收计划,故暂无被征收房屋评估情况。
可点击下方链接查询县级征收信息。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61754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334859,若后期我乡产生房屋征收计划,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详情可咨询:0564-776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