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3]1506号 |
金寨县纪友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纪友百货商店 |
92341524MA8PJL4C9Y |
吴纪友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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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3]1508号 |
安徽齐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安徽齐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W3A7Y6P |
姚弟峰 |
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4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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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3]1509号 |
金寨县德如蔬菜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案 |
金寨县德如蔬菜店 |
92341524MA2QG2UJ31 |
徐德如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项、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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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市监处罚[2023]1510号 |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丽景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进口香蕉案 |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丽景店 |
91341524322771641J |
罗时刚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进口香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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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市监处罚[2023]1511号 |
金寨县一加八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一加八超市 |
92341524MA8Q9CJC68 |
徐用宝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4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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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市监处罚[2023]1512号 |
金寨县荣胜百货超市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草鸡蛋案 |
金寨县荣胜百货超市 |
92341524MA2TOWK36J |
李运荣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草鸡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项、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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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市监处罚[2023]1513号 |
金寨县恒信商贸有限公司金寨华联超市南溪店经营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笨鸡蛋案 |
金寨县恒信商贸有限公司金寨华联超市南溪店 |
91341524MA2N81GBXL |
陈尚芳 |
经营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笨鸡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项、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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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市监不罚[2023]1003号 |
金寨县鑫世纪购物中心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香蕉案 |
金寨县鑫世纪购物中心 |
92341524MA2WQHTA4T |
王立胜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香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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