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花石乡2025年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申报办理指南及补助标准
一、政策依据
金寨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金寨县户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办理地点
金寨县花石乡政府民政办
五、办理流程
1、残疾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持民生工程定点机构出具接收函,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或“诊断治疗病历”等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附带2寸照片3张,户口簿复印件)
2、定点康复机构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机构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3、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协议》签字盖章,由定点机构负责人与受助儿童监护人签字。
4、县残联审核资料后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县(区)残联审批意见”栏中签字盖章。
5、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交于康复定点机构。
6、县残联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儿童康复”和“六安市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确诊报告。
八、补助标准
18000元/人
九、咨询方式
0564-5210623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______市_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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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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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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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或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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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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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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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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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申请 |
申请前(转)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机构接受训练。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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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户籍地 市或县级残联意见 |
同意转送安置。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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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康复 起止日期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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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康复 训练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康复效果 机构自评 |
□显效 □有效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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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意见 |
定点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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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所在地残联组织专家考核评估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