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沙河乡姓名变更、更正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斑竹园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沙河乡无派出所,业务由斑竹园派出所办理)
二、办理条件:18周岁以上:1、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2、名字中含有冷僻字;3、年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因未成年时父母离异,父母不能协商一致造成未成年时无法变更姓名的;
18周岁以下:父母协商一致。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审批—办理—办结送达
四、所需材料:
18周岁以上变更:1、变更人《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8周岁以下变更:1、《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五、办理时限:
18周岁以上变更:17个工作日
18周岁以下变更: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