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沙河乡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金寨县斑竹园公安派出所(沙河乡无派出所,业务由斑竹园派出所办理)
二、办理条件: 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省的公民,在省内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尚未领到居民身份证且急需用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在我省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也可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签发与制证—领取与核验
四、所需材料: 公民线下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其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同时提交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公民线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只需通过身份认证,无需提供申领材料。公安机关通过信息查询、人脸识别、指纹核验等方式,可确认有关信息真实性的,无需公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皖价费〔2004〕346号 发改价格〔2003〕 2322号
标 准: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