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沙河乡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理指南

2025-03-17 16:39来源:金寨县沙河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 金寨县斑竹园公安派出所(沙河乡无派出所,业务由斑竹园派出所办理)

二、办理条件: 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省的公民,在省内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尚未领到居民身份证且急需用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在我省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也可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签发与制证­—领取与核验

四、所需材料: 公民线下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其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同时提交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公民线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只需通过身份认证,无需提供申领材料。公安机关通过信息查询、人脸识别、指纹核验等方式,可确认有关信息真实性的,无需公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皖价费〔2004346  发改价格〔2003 2322

标    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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