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目录】金寨县果子园乡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

2025-02-19 09:15来源:金寨县果子园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残疾类别

辅具类别

名称

单位

使用年限

主要使用人群

适用对象

是否需要评估

备注

1

 

 

普通轮椅

3

肢体残疾人

上肢功能正常,身体移动障碍较轻,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

2

高靠背轮椅

3

肢体残疾人

提供躯干支撑以保持坐姿和体位变化,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

3

腋拐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肌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4

肘拐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肌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5

前臂支撑拐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肌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6

单脚手杖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肌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7

带座手杖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肌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8

多脚手杖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肌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9

框式助行器

3

肢体残疾人

下肢肌力或平衡能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0

前臂支撑台式助行器

2

肢体残疾人

双手抓握能力差,下肢肌力或平衡能力减弱,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1

医疗、生活类辅助器具

防压疮床垫

3

肢体残疾人

长期卧床,皮肤感觉功能减退或丧失,有压疮风险的,经评估需适配的重度肢体功能障碍者

 

12

防压疮坐垫

3

肢体残疾人

长期乘坐轮椅,皮肤感觉功能减退或丧失,有压疮风险的,经评估需适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3

单手食物刷及固定器

2

肢体残疾人

有精细功能障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4

可调叉、勺(分左右手)

3

肢体残疾人

有精细功能障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5

防洒碗、带挡边和吸盘的盘子

3

肢体残疾人

有精细功能障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6

洗浴椅

3

肢体残疾人

有移位困难和跌倒风险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7

坐便椅

3

肢体残疾人

有移动困难,轻度辅助或独立坐位可保持坐姿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8

便盆

1

肢体残疾人

长期卧床,无法正常如厕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19

儿童辅助器具

儿童轮椅

2

肢体残疾人

供行动困难的残疾、体弱儿童作代步工具。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0

儿童坐姿椅

2

肢体残疾人

因姿势异常难以保持姿势控制,经评估需要适配的残疾儿童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1

按摩大龙球

2

肢体残疾人

适用于触觉反应过分敏感或迟钝的儿童,有助于促进前庭体系,本体感觉和平衡反应的发展,是测试儿童前庭平衡能力和重力感的工具。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2

羊角球

2

肢体残疾人

适用于儿童进行感知和认知功能训练。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3

插板(木插板)

3

肢体残疾人

经评估需要进行感觉统合训练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4

生活自助餐具(套)包含:防洒碗、防漏水杯、记忆餐勺。

3

肢体残疾人

有效防止儿童用餐时溢出,满足儿童各种进食姿势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5

分指板

3

肢体残疾人

防止和矫正手指屈肌痉挛或挛缩畸形。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6

上肢假肢
(含装配)

前臂美容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手缺失、腕离断、前臂截肢、肘离断、上臂截肢、肩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27

上臂美容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手缺失、腕离断、前臂截肢、肘离断、上臂截肢、肩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28

上臂索控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手缺失、腕离断、前臂截肢、肘离断、上臂截肢、肩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29

下肢假肢(含装配)

小腿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足截肢、小腿截肢、膝离断、大腿截肢、髋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30

大腿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足截肢、小腿截肢、膝离断、大腿截肢、髋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31

膝离断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足截肢、小腿截肢、膝离断、大腿截肢、髋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32

髋离断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足截肢、小腿截肢、膝离断、大腿截肢、髋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33

踝离断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足截肢、小腿截肢、膝离断、大腿截肢、髋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34

足假肢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足截肢、小腿截肢、膝离断、大腿截肢、髋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35

残肢接受腔

1

肢体残疾人

部分足截肢、小腿截肢、膝离断、大腿截肢、髋离断及先天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

36

上肢矫形器(含装配)

上肢矫形器

1

肢体残疾人

上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例”代表一只,矫形器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37

脊柱矫形器

1

肢体残疾人

颈、胸、腰、骶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例”代表一只,矫形器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38

下肢矫形器(含装配)

足矫形器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39

矫形鞋

1

肢体残疾人

扁平足、高弓足、马蹄内翻足、糖尿病足等足部疾患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40

矫形鞋垫

1

肢体残疾人

扁平足、高弓足、马蹄内翻足、糖尿病足等足部疾患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例”代表一只,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41

踝足矫形器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例”代表一只,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42

膝矫形器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例”代表一只,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43

膝踝足矫形器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例”代表一只,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44

髋矫形器

1

肢体残疾人

下肢神经、肌肉与骨骼系统损伤或畸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肢体功能障碍者

本项中的使用年限特指0—14岁残疾儿童的使用年限,其他人员使用年限为2年

45

视力残疾

移动类辅助器具

盲杖

1

视力残疾人

视力功能障碍者

 

46

电子导航盲杖

2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47

沟通、信息类辅助器具

单筒望远镜(4/6/8倍)

3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48

双筒望远镜

2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49

眼镜式助视器

2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50

便携式台式电子
助视器

3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51

远近两用电子助视器

3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52

手持式电子助视器

2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53

低视力滤光镜

2

视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功能障碍者

 

54

生活类辅助器具

手持式放大镜

2

视力残疾人

视力功能障碍者

 

55

语音体温计

3

视力、肢体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肢体功能障碍者

 

56

语音血压计

3

视力、肢体残疾人

需定期进行血压监测,经评估需适配的视力、肢体功能障碍者

 

57

阅读和工作灯

2

视力残疾人

视力功能障碍者

 

58

听书机

2

视力残疾人

视力功能障碍者

 

59

盲人防溢报警器

3

视力残疾人

视力功能障碍者

 

60

听力残疾

沟通、信息类辅助器具

闪光门铃

3

听力残疾人

听力功能障碍者

 

61

可视门铃

3

听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听力功能障碍者

 

62

震动闹钟

3

听力残疾人

听力功能障碍者

 

63

助听器

3

听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听力功能障碍者

 

64

助听器(儿童)

4

听力残疾人

经评估需适配的听力功能障碍者

适用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听力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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