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动态清零》
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截止2021年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7062户,占年度计划目标的116.8%,实现动态清零目标。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是多渠道保障。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农房可以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技术培训。我厅先后召开2次视频培训会和5场分片区乡村振兴农房隐患排查和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培训会,培训对象为市、县(市、区)管理人员,以及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共1600多人参训,覆盖全省所有乡镇,邀请省内高校、建筑职业院校等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层管理人员以图文并茂形式进行授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开展技术帮扶。在全省抽调196名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管理等技术人员赴各县(市、区),参与农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整治,协助对鉴定为危房的房屋重建和修复方案制定,开展鉴定技术培训,指导危房修缮加固和房屋重建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隐患农房整治力度。巩固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切实抓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坚决防范房屋安全事故。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扩大保障范围,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设计,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关键词诠释:农村低收入群体是的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为危房改造三种改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