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铁冲集镇“门前三包”责任书
铁冲集镇“门前三包”责任书
当前正值争创全国第六届文明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关键时期,为把铁冲集镇建设成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文明集镇,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铁冲集镇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租房户及居民户均为“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户),都应签订此责任书,并自觉落实到位。
二、责任区范围:本户门前至人行道外侧(含人行道),两侧以毗邻户交界处界定;本户房后的河道范围。
三、责任单位(户)在各自责任区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一)包卫生:
1、建筑物墙面、门窗定期清洗、粉刷,保持清洁整齐。
2、及时清除门前及后面河道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污物,做到地面无烟蒂、纸屑、瓜皮果核等杂物,无淤泥、污水、积水。
3、经规划批准设置的广告标牌、雨棚、阳台等整洁完好,无灰尘杂物,无乱贴乱画。
4、垃圾实行袋装,定点投放,投放到门前最近的垃圾桶内,并及时盖上盖子,严禁乱倒、乱泼、乱丢,楼上居民住户不得向下扔垃圾,各居民住户不得向河道乱丢垃圾。
(二)包秩序:
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及时制止沿街门前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不能占用人行道和公路路面,货车及小汽车只允许在统一设置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停放。乱停放车辆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违停拍摄。
(三)包绿化:
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制止和举报破坏绿化设施、损坏花草、树木以及擅自占用、污染绿地行为,不得在绿化带内种菜、晾晒衣物、拖把及放置垃圾容器。
四、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门前三包”的主管单位,对不文明、不清洁户行为,除责令捡回垃圾外,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并在门口张贴“不清洁”标志牌,公开曝光。实行“门前三包”月考评,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户或单位上黑榜,并重复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属垂直管理单位的将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户)和铁冲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燕
铁冲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
代 表 人: 责 任 人: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