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二、承办机构:乡计生办。
三、服务对象:贫困妇女。
四、服务条件:贫困妇女。
五、服务流程:无
六、办理时限: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