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金寨县铁冲乡办理再生育证审核
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公布修正)第二十二条: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二、所需材料:1、外省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3、结婚证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政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 第二步:审查;
第三步:办结。 - 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
五、服务电话:乡镇:0564-2703808,县:0564-735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