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夏粮收购资金筹措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措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财〔2024〕12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夏粮收购资金筹措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资金工作的重要意义
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的首战,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各地要主动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措施,深化银企合作对接,扎实做好收购资金工作,促进夏粮收购顺利进行,服务种粮农民增产增收。
二、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
各地要主动到当地种粮大户、农业部门和粮食贸易及加工企业进行调研,掌握夏粮产量,了解农民售粮预期及企业收购积极性等情况,多方收集市场信息,分析研判市场行情,积极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要主动协调农发行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地方储备粮轮换任务顺利完成。
三、指导企业多渠道筹集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
各地要把建立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长效保障工作机制作为落实“四个服务”的关键举措,千方百计为粮食企业收购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及时主动协调当地农发行和商业银行等辖区内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和转化企业开通信贷“绿色通道”,搭建政府融资平台,提供优质的市场化信贷服务,通过粮食市场化信用保证金、“优采贷”“定购贷”“竞拍贷”和“政银担合作”及购销对接等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努力构建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支持机制,支持企业入市收购,搞活粮食购销市场。
四、指导企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使用管理
各地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夏粮收购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因资金问题出现“卖粮难”“打白条”,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对夏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收购资金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主动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努力协调解决。要继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强化财会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
联系人:黎长胜 郭永华
联系电话:0551-62870793 628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