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金寨县铁冲乡食品安全“四员”管理制度

2025-03-06 16:59来源:金寨县铁冲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机构有办公场所(挂食安办牌子),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名单及职责并上墙;

  2、按照县食安委的总体部署开展好本乡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向县食安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掌握本乡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反馈食品安全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违法行为;

  5、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加强对本乡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监督管理,落实好相关责任,指导督促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7、协助相关法定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8、完成县食安办、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交付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食品安全宣传员职责

  1、负责本乡的食品安全协调联系,加强与县食安办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2、负责本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信息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的草拟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3、组织开展好本乡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定期对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食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定期向县食安办报告本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提供监管信息;

  5、积极参与本乡、相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6、及时发现本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收集整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上报。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安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2、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每月组织开展至少1次食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宣传员报告;

  4、负责本行政村内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工作;

  5、发现食品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的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和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上报;

  6、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向乡和相关部门报告,做好现场保护,并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1、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居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内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或宣传员报告;

  4、完成县食安办、乡食安委交付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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