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金寨县铁冲乡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服务。
三、对象范围: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 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自然人。
四、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须申请人提供材料
五、办理条件:
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六、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或窗口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审批。
七、办理地点(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八、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告知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金寨县铁冲乡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564-2703896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564-2703819
十五: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办理或快递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