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对急难型、受灾型等社会救助通过村级互助社、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按标准予以救助,重大困难的,再行上报县相关部门予以重点救助。原则上,村级“扶危济困”互助社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临时救助全部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打卡发放,同一救助事项原则上年度不超过4000元,对2000元以内的临时救助由乡镇直接审批发放,超过2000元的,乡镇需报送《金寨县大额临时救助申报审批表》,经县民政局研究同意,签字盖章后反馈乡镇人民政府打卡发放。对情况特殊的重大困难需救助事项,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民政局递交书面报告,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