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户政业务办理标准(居住证签注)
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 |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
暂住登记及 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居住地 派出所 |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申报 2、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包括租赁合同、社区(村)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单位提供的居住证明等 |
当场办理 | 免费 | ||||||||||||||||||
居住证 申领 |
流动人口自向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的 | 居住地 派出所 |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
对全国人口库中,申办人无照片的,申办人需要提供能证明申办人身份且带有照片的证明材料,如医保卡、学生证、村(居)委会出具的粘贴申办人照片的证明材料等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的 | 居住地 派出所 |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3、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 居住地 派出所 |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之一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 居住地 派出所 |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3、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居住证 换、补领 |
居住地 派出所 |
1、(换领)原证直接交回或邮寄至居住地派出所 2、(补领)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民警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上门核实或电话核实居住证持有人的相关信息 | 当场办理;需入户核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
居住证 签注 |
居住地 派出所 |
需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原证 | 当场办理;需入户核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
受理部门:金寨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居住证签注 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等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