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02-10 16:11来源: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金寨县2020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批次用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40.3195公顷,共涉及一个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名

 

位置

总面积(公顷)

其中农用地面积(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公顷)

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未利用地面积(公顷 )

地块一

金寨经济开发区早冲村老楼组、新河组、油坊组、黄林组、西园组

40.3195

22.1667

0

16.9859

1.1669

合计

 

40.3195

22.1667

0

16.9859

1.1669

三、土地征收目的:为了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项目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年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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