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经济开发区鸿路钢构生产基地项目厂区围墙外绿化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2748 备案编号:JZZB-GC-20200267 二、项目名称:金寨经济开发区鸿路钢构生产基地项目厂区围墙外绿化及排水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 六、项目类型:þ 工程类 o 服务类 o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次道路设计范围企业围墙与道路之间的边坡修饰及景观设计工程。天堂湖路方向:企业主出入口至笔架山路段;笔架山路方向:南溪路至天堂湖路段。总设计面积约2公顷,主要涉及排水工程(有大于等于1.5m的排水管道施工)、路基、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投资规模约95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同时,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合同履约未结束的变更项目经理投标无效,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但在原合同工期内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除因“发包方与投标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或“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以及“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且在合同工期内的,参加本项目的都不予接受,其中标或成交无效)。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需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相关资料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否则其投标无效。 3、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4、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5、业绩要求: 否 业绩证明资料:①属于国有投资的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非国有投资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国有投资项目,项目经理名称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项目经理名称为准且必须一致(指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经理岗位),否则不予认可;非国有投资项目,项目经理名称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项目经理名称为准且必须一致(指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经理岗位),否则不予认可。③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考察,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作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及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 近三年(2017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见商务标,商务标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原件携带至现场备查)。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 þ 综合评分法 o 总价中位值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供查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手持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身份证均指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考虑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投标人进场人员仅限一名。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开评标场所,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开评标场所。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室内后,应严格按规定及时入座,并保持相对安全距离,不得随意走动,此外要自带一定数量口罩以作备用。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 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3月27 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4月10 日9时30分。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8、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9、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提供的原件除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1、咨询提问途径: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工 联系电话:18356420066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1905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85727083877 (3)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1711 (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3496 (5)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93400101001467891500602 (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1224500104001484000000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