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贫困户认定管理流程(识别程序)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
按照“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法”的方法整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农户住房、教育、健康和致贫原因等因素。
二、贫困户识别流程
识别流程为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具体为:
(一)农户申请。在广泛宣传贫困户识别条件和建档立卡工作程序后,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书。
(二)入户调查。各行政村依据农户申请情况,组织专门人员(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入户调查,了解农户家庭基本生产生活情况。
(三)村民小组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提出名单,进行村民小组组织民主评议。
(四)一比对。对村民小组提名名单报县扶贫移民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人社、组织、财政、公安、住建、房产、农机、工商、税务等部门参与数据比对工作。
(五)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各行政村按照调查摸底的贫困户建档规模,经村民小组评议和“一比对”后反馈的名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
1.会议议程。(1)明确会议目的;(2)通报前期工作;(3)逐户介绍情况;(4)票决;(5)宣布会议结果。
2.图片和音像资料留存。
(六)第一次公示。行政村将此次新增贫困户和返贫人员名单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如公示有异议,可就有异议名单重新启动评议程序。同时,公示要留存图片。
(七)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召开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拟定新识别名单。审核工作要有相关资料留存。
(八)第二次公示。乡镇将经过审核的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九)县扶贫移民局复审。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上报审核确定的名单,县扶贫移民局对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全县新识别名单。
(十)县级公告。县扶贫移民局将经复审确定的新识别名单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告,同时下达批复文件给乡镇。
(十一)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在县扶贫移民局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进行入户采集,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十二)明确结对帮扶关系。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
(十三)制定计划。帮扶责任人要在单位驻村干部和乡镇、村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下,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十四)填写扶贫手册。
(十五)系统录入。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市扶贫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扶贫移民局指导下乡镇自行组织人员将新识别贫困户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