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贫困村出列标准、程序

2020-12-11 17:01来源: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出列标准

贫困村出列标准按照四项指标执行:

1.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2.村级集体经济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

3.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

4.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二)出列程序

1.村申请。村“两委”对照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提交出列申请及相关佐证资料。

2.乡镇审核。乡镇党委、政府对申请出列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开展入村调查核实,形成审核报告,提出贫困村出列名单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县级审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提交的初审报告及贫困村申请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后,将拟出列名单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审定出列的贫困村,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告退出。

6.备案标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出列的贫困村名单报省、市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统一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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