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户口证明出具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二、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承办机构: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公安派出所。
服务对象:
公民。
服务条件:
无。
服务流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被查询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历史户籍档案能够反映的除外),向派出所书面申请;
(2)户口内勤受理、查验申请人身份及相关材料;
(3)系统信息或档案材料查询;
(4)派出所负责人审核同意,开具证明。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咨询方式:
金寨县公安局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电话:0564-7358110、0564-270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