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确定。对获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2020年农村低保A类低保514元/人.月;B类低保316元/人.月;C类低保205元/人.月。
城镇低保A类低保785元/人.月;B类低保590元/人.月;C类低保37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