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尽快开展就业扶贫驿站重新认定工作,于10月28日前将认定申请表报县人社局。
联系人:全敏敏
联系电话:7061900
附件:1、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2、金寨县就业扶贫驿站认定申请表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扶贫开发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