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9-10-26 17:00来源:经济开发区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尽快开展就业扶贫驿站重新认定工作,于10月28日前将认定申请表报县人社局。

联系人:全敏敏

联系电话:7061900

附件:1、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2、金寨县就业扶贫驿站认定申请表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扶贫开发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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