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实现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创业,现将2019年就业脱贫奖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县内、县外就业的贫困劳动者(16-65周岁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奖补标准
(一)县内就业:对在县内用工实体就业并签订劳动协议的贫困劳动者给予300元/人/月补贴,并给予用工实体3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县内灵活就业且能提供工作证明的贫困劳动者给予100元/人/月补贴。
(二)县外就业:对在县外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5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二、奖补操作程序
(一)审核程序。个人(企业)申请→村申报→乡镇(园区)人社所(分局)审核→公示7天→公示后于每月20日之前报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终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
(二)资金拨付程序。县人社局每月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所账户,由各乡镇(园区)人社所(分局)根据最终审核名单打卡兑现。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每月组织乡(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了解贫困户就业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积极申报、应补尽补。
(二)严格责任追究。就业脱贫工程是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园区)是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县人社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园区)就业奖补审核审批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违规套取冒领奖补资金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金寨县扶贫开发局 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