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经济开发区2020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情况
(1)对防控新型冠疫情期间的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农副产品等商品的价格监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商品质量,重点查处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对包括口罩在内的重点物资实行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及时处置各类投诉8起。从重从快打击违法行为,对2家违法违规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实时监控市场中各类商品价格,及时上报价格变化情况。确保了疫情期间的主要药品、药械等防疫物资价格平稳,主要农副产品市场规范。
(2)严格执行政府令,管理商业业态,关停各类经营场所,对允许开业经营单位严格管控,确保符合开业的各项要求,严防经营场所病毒传播。先后关停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建材市场、手机经营等各类经常场所。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关停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药店、农贸市场以及母婴用品商店之外的所有商业场所。疫情发展不同时期对餐饮行业严格监管,严防餐饮服务提供过程中导致的病毒传播、传染情况。监督允许开业的经营场所每日消毒,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对所有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药店要求登记所有购买退烧、咳嗽药品人员的详细信息,每日上报。对不允许经营的商业场所开展巡查,发现违规开业的商业场所,立即责令关停。对2家不服从管理的小餐馆移交园区派出所进行训诫。
(3)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区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及商铺经营业态管理的暂行意见》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食品、餐饮市场准入规定,认真执行现场核查制度,上半年共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46份、小餐饮备案登记23份)。截止6月中旬底,辖区内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9家(其中保健品生产企业8家),食品零售单位257户,餐饮服务单位223户。
(4)切实履行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职责。定期开展风险分级巡查工作,上半年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11户,巡查食品生产企业20次。完成食品零售单位风险分级评定71户,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18户,巡查餐饮服务单位600余家次。并根据风险分级结果认真开展监督巡查。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有利于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逐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5) 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培训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考试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上半年共培训食品安全相关人员3百余人,组织264人参加食品安全考试。
(6)做好重大会议和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完成中考体育加试期间,学生集中就餐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与负责供餐的餐饮单位共签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书》6份,并按要求做到每日巡查、陪餐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接待期间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