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建设及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全县71个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改造完成,重点向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倾斜,特别是贫困村的中心村 。
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60平方米以内。
3、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每户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每户1万元,修缮加固每户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