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9-05-15 14:45来源:经济开发区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确保全县四类重点对象C、D类危房全部得到改造。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乡镇统计汇总,2019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安排计划559户。

三、补助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及改造效果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重点为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已经享受过危房改造户及已脱贫户不得享受)。

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除外)。

3、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或新建)房屋每户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0.6万元。

4、改造效果。改造后的农户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防止大拆大建和扩大建房面积,避免农户因建房致贫、返贫。

四、基本原则

1、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2、满足抗震要求。无论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

4、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五、建设管理

1、申报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建房协议书、验收表必须由申请户户主本人签字,若申请户户主本人无法签字可由他人代签字,但必须由户主本人按手印)。

(2)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金额等,并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10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

(4)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逐一进行把关,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审批并在网上公示(公示10天)。县领导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应在村公示栏进行公布,乡镇根据审批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组织与各户签订实施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内容、要求、补助资金、完成时限。

2、乡镇收集材料

(1)乡镇要按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中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点要求收集整理资料。

(2)填报《金寨县2019年度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资料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一卡通”发放数据信息统计表》;

(3)收集《农户申请书》、《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协议书》、《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4)相关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资金等,并将公示材料拍成照片);

①、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②、乡镇公示复印件:公示名单及公示栏照片

(5)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所有人员、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一卡通等);

(6)低收入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五保户需提供五保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书复印件);

(7)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上传清晰的危房改造房屋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8)集中连片建房项目,乡镇政府应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规划方案,连同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

批准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必须建立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档工作由乡镇具体实施。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乡镇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按顺序用A4版面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金寨县×××乡(镇)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字样。档案全部完善后,由乡镇负责保存。此外,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系统农户信息的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4、工程验收管理

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乡镇政府先行组织验收,初验合格后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向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申请验收。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验。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严格审核审批。各乡镇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确保建房质量。要积极推广《金寨县农民建房图集》使用,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住房。

4、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局会同项目乡镇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5、严格工期要求。各乡镇在2月28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基础信息表报送至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3月底要全面开工,6月底前完成60%并将补助资料打卡发放到户,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并全面完成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户工作。

附:1、金寨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计划表

     2、金寨县2019年度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资料表

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一卡通”发放数据信息统计表

4、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封面

5、档案目录

6、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7、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

8、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9、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附件1:

金寨县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

乡镇名称

2019年

备注

任务数(户)

新建(户)

维修加固(户)

资金(万元)

梅山镇

40

20

20

52

白塔畈镇

15

9

6

21.6

麻埠镇

0

0

0

0

油坊店乡

6

4

2

9.2

张冲乡

18

7

11

20.6

青山镇

13

5

8

14.8

燕子河镇

31

17

14

42.4

长岭乡

32

29

3

59.8

天堂寨镇

75

69

6

141.6

古碑镇

61

44

17

98.2

槐树湾乡

23

20

3

41.8

花石乡

13

10

3

21.8

果子园乡

12

9

3

19.8

吴家店镇

14

13

1

26.6

斑竹园镇

24

19

5

41

沙河乡

19

17

2

35.2

关庙乡

10

4

6

11.6

南溪镇

50

21

29

59.4

汤家汇镇

23

19

4

40.4

双河镇

25

11

14

30.4

桃岭乡

42

27

15

63

铁冲乡

9

5

4

12.4

全军乡

4

3

1

6.6

合计

559

382

177

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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