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2021-11-16 16:08来源: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21〕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定于6月中下旬开展我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现将工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乡镇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从事农房建设管理的有关人员;

2、行政村书记或主任;

3、从事农房建设的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等建筑工匠(年龄60岁以内)。

二、有关要求

1、各乡镇根据摸排的参加培训人员数量提供培训场所,准备投影仪,做好培训防疫等相关工作。

2、培训人员工作餐由乡镇负责提供。

3、建筑工匠须携带身份证、一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参加培训。

4、各乡镇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5、请各乡镇于6月10日前将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送到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科,联系人:马承良,联系电话:7356901,邮箱:465714536@qq.com

 

附:2021年金寨县农村工匠培训统计表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金寨县农村工匠培训统计表
时间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姓名 身份证号 工匠种类(瓦工、木工、钢筋工、
架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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