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
2、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1年度《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等五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农办〔2021〕14号);
3、金寨县农业农村局、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农〔202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