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承诺件
三、法定依据
1、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2015]11号);
2、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金政[2015]8号)。
四、承办机构
金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实施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六、申报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金寨县户籍城乡居民;
2、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七、申报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表》、城乡居保专用存折(社保卡)
八、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街道、社区)申请
2、受理:村(社区)决定是否受理后,核对申办资料后上报;
3、初审:乡镇人社所复核并在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系统内录入
4、登记:金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参保信息审批后导入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系统,通知申请人缴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30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十二、咨询方式
0564-7069242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0564-73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