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经济开发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服务规范
服务对象: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
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梅山镇卫生院
地点:金寨县梅山镇洪家河路与鲜花岭路交叉口
服务时间: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564-7355699
服务项目和内容:1.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 3 个月至孕早期 3 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 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2. 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3. 组织开展叶酸招标采购、发放管理、追踪随访及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落实
服务流程:
1. 准备怀孕的妇女。村卫生室卫生人员收集辖区内准备
怀孕生育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村医按每人每天 0.4 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孕前 3 个月至孕早期 3 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 1-3个月的用量。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登记叶酸服用情况。服用叶酸 6 个月未怀孕的生育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2. 高危待孕妇女。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高危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每月至少随访一次。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 4 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 保证高危待孕妇女孕前 3 个月至孕早期 3 个月服用量,发放 对象每次领取 1-3 个月的用量。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 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当每 1-2 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登记其叶酸服用情况, 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服务要求:村医或保健员按月收集上报叶酸发放 和服用信息,乡镇(街道)卫生院按季度统计上报辖区内叶 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县以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季度统 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逐级报送。 具体实施流程及要求详见《2010 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 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办妇社发〔2010〕102 号)
投诉举报电话:0564-270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