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阳光助学(双女户子女成才)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产业园区)计生办: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2020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阳光助学”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农村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且当年考取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2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摸底,各乡镇认真对本辖区的考生进行摸排并将相关事项在乡村进行宣传,做到政策公开、受助人公开。
(二)申报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持本人高考录取通知书(网上已录取,通知书尚未送达的,可网上下载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计生办申请,并按要求填写《金寨县阳光助学(双女户子女成才)申报表》;
(三)应奖尽奖。各乡镇应广泛宣传,及时摸底,对宣传不及时,摸排不到位,造成应奖未奖、群众利益受损并引发上访的,责任由乡镇自行承担。
(四)公开公示。切实把好资格审核关,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助学活动的公开透明,严禁优亲厚友。对弄虚作假,救助不符合条件对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纳入信访及利益导向年度目标考核。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按档案规范要求,材料齐全(三本以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落实绝育措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每份档案粘贴整齐报送。每个申报对象的档案材料除申报表一式三份,其它材料均为一份,县、乡、村分别存档。
2、电子版花名册发人口家庭科张雅收(QQ:1715989131)
3、申报时间:9月10日前将粘贴规范的材料报人口家庭科张雅收。
联系人:吴 翔 张雅 联系电话:7359362 7359129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
表一 | ||||||||
金寨县阳光助学(双女户子女成才)申报表 | ||||||||
姓名 | 性别 | 入学 时间 |
家庭联系电话 | (照片) | ||||
录取高校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类型 | 双女 | |||||
户籍所在地 | 农户编码(必填) | |||||||
资助金额 | 2000元 | 持卡人姓名(必填) | ||||||
一卡通账号 | 持卡人与被救助人关系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居)委会 评议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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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评议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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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口计生委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
说明:1、本表需附三本以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落实绝育措施证明;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报送时间:9月10日前; 4、本表一式三份,县、乡、村分别存档。 |
金寨县阳光助学(双女户子女成才)花名册 | |||||||||||||
市 县(市、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录取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录取院校 | 户主姓名 | 家庭 类型 | 户籍所在地 | 农户编码 | 持卡人姓名 | 一卡通账号 | 救助金额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填表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