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办理流程

2021-06-10 14:39来源: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补助情况应及时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六安市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县区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并上报。

县区残联须对上一年度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已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调整。

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低保证或乡镇(街道)出具的困难证明;

3、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对由综治部门牵头,经公安和卫计部门联合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鉴定,确认为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本人不愿意申办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及以上残联审核,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其相关申请、审批证明等资料应专项收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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