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的获得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申请材料
1、取消《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取消《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二、优化业务办理规则
1、缴存职工在业务大厅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须在《业务办理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如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在《个人征信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情况表》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缴存职工通过六安住房公积金网厅在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需仔细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内容并点击“同意”后进入业务申请办理环节。
3、各管理部要严格落实中心要求,方便职工办事。同时要及时修改当地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9月16日
附件:
承诺书(柜面使用)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本人向贵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本人承诺:本人对提交的购房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婚姻状况申明)、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收入证明(个人银行存款流水)、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保证以上材料无伪造、变造、涂改和删减内容。本人并对因提供的虚假材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无条件提前清偿所贷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本人授权: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渠道核实本人有关信息。
以上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述,愿意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
承诺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