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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11-0000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业务文件 发文日期: 2022-11-15 13:43:09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生成日期: 2022-11-15 13:43:09
来源单位: 金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2022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贷款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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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贷款政策解读

2022-11-15 13:43 来源:金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2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贷款政策解读

 

问题一:在六安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低能贷多少钱?

在六安市稳定就业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计算(贷款额度=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80),单职工低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确定;双职工低于40万元的,按40万元确定。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问题二:异地缴存职工最低贷款额度?

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缴存家庭最低为4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低为30万元。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问题三: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什么优惠政策?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六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意事项:二手房不在此政策范围。

 

问题四: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1、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提供贷款担保人的做法。

2、异地缴存职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满5年且无逾期行为的,可申请解除贷款担保人担保。

3、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一名贷款联系人。

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3月7日起。

 

解读机关:金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解读人:宣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7062825

地址:金寨县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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