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息公开制度

金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2023-11-08 13:36 来源:金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管理部办公室实施,并纳入机关作风测评内容,接受社会评议。

第三条 社会评议方式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第四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是否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各科室工作是否落实。

(二)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坚持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等。

(三)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务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四)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

(五)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务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