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茶美中心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号: /202503-00022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5-03-20 08:36:33
发布机构: 金寨县茶美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3-20 08:36:33
来源单位: 金寨县茶美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茶美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茶美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2025-03-20 08:36 来源:金寨县茶美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应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条 评议内容:

(一)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否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否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公开单位政府信息;

(四)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六)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是否能够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 评议方式:

(一)网络评议。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开设评议专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二)监督评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三)问卷评议。根据网络评议、监督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或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四)专题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各界人士为特邀监督评议员,组成监督评议小组,进行专题监督评议,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四条 评议程序:

网络评议、监督评议为主要评议方式,纳入常态管理,我单位自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监管。问卷评议、各界评议等方式可根据需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监督评议组织、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监督评议表格,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组织检查评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召开座谈会、约请访谈等形式,了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开展问卷调查。根据确定的调查样本,统一发放、回收问卷,汇总测评情况;

(四)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评定,评定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将评定结果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向我单位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公开。

第五条 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我单位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报告;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我单位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书面专题说明,待条件成熟时整改到位。

我单位的整改报告和专题说明及时以网上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反馈。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