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我县中药产业发展,建设“西山药库”,发挥中药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县委、县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对中药产业重点环节予以扶持,旨在强链、延链、补链,全产业链推进中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推动我县中药材种植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良种化、品牌化,加快我县中药产业发展,建设“西山药库”,发挥中药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鼓励群众扩大产业规模,增加经济效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文件由县中药产业中心起草,7月中旬开展调研,与多家县直单位进行会商研讨后起草文件,于8月形成文件初稿,县中药产业中心向县整合办提交县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审批表,经财政局对口股室、县整合办、县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实施奖补,9月初形成终稿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支持建设灵芝、天麻、黄精规模化、规范化、良种化基地,鼓励优先利用抛荒地,带动群众务工就业、发展种植,促进增收。
五、主要内容
对相对集中连片新种植灵芝20亩以上,天麻30亩以上的,黄精200亩以上的,按灵芝3000元/亩,天麻、黄精2000元/亩进行奖补。对符合中药材GAP标准,获得相关部门确认并通过延伸检查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品种按10万元/个奖补。对中药材标准,按市级标准3万元/个、省级标准5万元/个、行业标准10万元/个、国家标准50万元/个奖补。
1.申报。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单位、个人申报;2.审核。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县中药产业中心;县中药产业中心统计汇总。3.项目验收。中药产业中心委托并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验收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乡(镇)村要积极配合,参与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在县乡村三级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中 药产业中心按项目报账程序及要求报账,兑现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广泛宣传中药产业奖补政策,积极动员群众申报,将及时将奖补结果公示在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在县、乡、村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也将积极开展督导检查,规范中药产业奖补政策。
八、解读机构信息
解读部门:金寨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564-7167005
办公地址:金寨县林业局东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