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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9-00025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9-10 11:06:38
发布机构: 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9-10 11:06:38
来源单位: 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167005
名  称: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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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24-09-10 11:06 来源: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我县中药产业发展,建设“西山药库”,发挥中药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县委、县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对中药产业重点环节予以扶持,旨在强链、延链、补链,全产业链推进中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推动我县中药材种植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良种化、品牌化,加快我县中药产业发展,建设“西山药库”,发挥中药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鼓励群众扩大产业规模,增加经济效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文件由县中药产业中心起草,7月中旬开展调研,与多家县直单位进行会商研讨后起草文件,于8月形成文件初稿县中药产业中心向县整合办提交县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审批表,经财政局对口股室、县整合办、县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实施奖补,9月初形成终稿并印发。

工作目标

支持建设灵芝、天麻、黄精规模化、规范化、良种化基地,鼓励优先利用抛荒地,带动群众务工就业、发展种植,促进增收

五、主要内容

对相对集中连片新种植灵芝20亩以上,天麻30亩以上的,黄精200亩以上的按灵芝3000元/亩,天麻、黄精2000元/亩进行奖补。对符合中药材GAP标准,获得相关部门确认并通过延伸检查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品种按10万元/个奖补。对中药材标准,按市级标3万元/个、省级标准5万元/个、行业标准10万元/个、国家标准50万元/个奖补。

1.申报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单位、个人申报;2.审核。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县中药产业中心;县中药产业中心统计汇总。3.项目验收中药产业中心委托并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验收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乡(镇)村要积极配合,参与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在县乡村三级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中 药产业中心按项目报账程序及要求报账,兑现奖补资金。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广泛宣传中药产业奖补政策,积极动员群众申报,将及时将奖补结果公示在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在县、乡、村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也将积极开展督导检查,规范中药产业奖补政策。

八、解读机构信息

解读部门:金寨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564-7167005

办公地址:金寨县林业局东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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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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