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灵芝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6月17日-6月23日)。
监督联系电话:0564-7167005(县中药产业中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通讯地址:金寨县金叶路563号1号楼西侧。
电子邮箱:jzxzycyzx@126.com。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7日
金寨县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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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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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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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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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部 门: |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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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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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期限: |
2025年10月-2026年12月 |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金寨县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来源:常态化帮扶资金。
二、实施期限:2025年10月-2026年12月。
三、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支持对象:本县灵芝产业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以及大户等。2025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申报结束后(即2025年9月30日后),新发展的项目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已享受过财政同类奖补支持的不重复享受。
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兑现奖补资金。
四、建设内容
(一)支持菌种培育提质
1.对证照齐全,年产栽培种、栽培棒20万袋(棒)以上,供应给本县栽培户栽培并取得成功的菌种生产主体,按0.5元/袋(棒)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2.对选育出金寨灵芝新品种(包括利用搭载卫星升空并顺利返航的灵芝优质菌种培育出的新品种),且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或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按10万元/个给予第一选育主体一次性奖补。
3.对2026年在县内新建2亩以上金寨灵芝新品种试验基地(试验基地建设时间须在新品种证书颁发三年内)、灵芝种植密度达4000棒/亩的,每个基地每亩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个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绿色基地增量
1.对在县内建设1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标准化灵芝种植基地,须是段木菌棒栽培或以粉碎树枝为主要原料的袋料菌棒栽培,栽培密度每亩6000棒/亩以上(立体栽培的按8000棒/亩折算亩数),按30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每个项目带动脱贫户至少2户。
2.由县内主体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未提前申请报备的不予认定),对使用金寨灵芝良种和技术,在县外大别山区独立建设5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基地,须是段木菌棒栽培或以粉碎树枝为主要原料的袋料菌棒栽培,栽培密度达6000棒/亩以上,按10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3.对在县内建设5亩以上的灵芝林下集中种植基地(须是段木菌棒栽培或以粉碎树枝为主要原料的袋料菌棒栽培),平均栽培达2000棒/亩,按10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4.对灵芝GAP基地通过延伸检查并通报的,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支持龙头企业壮强
1.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以灵芝为主营业务),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以灵芝为主营业务),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灵芝为主营业务),给予一次性奖励0.3万元(此项奖补单个企业只享受1次)。
2.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级质检中心,按150万元/个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市共建企业实验室,按60万元/个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按15万元/个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3.对研发灵芝产品,产品拥有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新获得生产许可并投入生产的企业,按2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市场诚信经营
1.对参与起草“金寨灵芝”菌种、栽培、产品等标准,通过市级地方标准认定的,按3万元/个给予起草企业一次性奖补;获省级地方标准认定的,按5万元/个给予起草企业一次性奖补;通过行业标准认定的,按10万元/个给予起草企业一次性奖补;通过国家级标准认定的,按50万元/个给予起草企业一次性奖补。企业需在标准起草单位署名前三且在起草企业中位列第一。
2.对新获得灵芝原研国药准字批文(国药准字号批文),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企业,按10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灵芝仿制药批文,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企业,按3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同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按20万元/个另行奖励;对新获得灵芝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注批文),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企业,按2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利用金寨灵芝研发化妆品获得妆字号批文(国妆特字批文),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企业,按2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补。
3.对自主建立金寨灵芝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可追溯种源、种植、加工、流通全过程信息,有产品溯源码并有效使用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五)支持品牌营销创建
1.对经县中药产业中心审核并批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合肥等省会城市、新一线城市人口集聚区及机场、高铁、高速等重点区域融合宣传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企业,按当年广告位租赁费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2.对经县中药产业中心审核并批准,在省级以上电视台融合宣传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企业。按当年广告位租赁费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3.对经县中药产业中心或县农业农村局批准或通知,参加国外、省外、省内县外、县内相关展会的企业,分别按1万元/次、0.5万元/次、0.3万元/次、0.2万元/次给予一次性奖补。
4.对经乡镇推荐,县中药产业中心、县文旅体育局同意后建设的灵芝文旅融合基地(面积20亩以上,处于旅游路线或景区景点周边且交通顺畅、配套相关设施等)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对经县中药产业中心或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在金寨灵芝主产区及地市级以上城市主销区新设立公用品牌形象店、产品体验中心,展厅面积达10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2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3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分别按10万元/个、20万元/个、3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实施步骤
项目分两批实施。第一批2026年6月30日之前申报完毕,7月底前完成验收、资金拨付。第二批2026年9月30日之前申报完毕,10月底前完成验收、资金拨付(对2026年10月份以后完成的项目,次年申报)。主要程序有:
1.主体申报。灵芝产业经营主体按照奖补政策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奖补项目申报表,每个申报项目带动脱贫户至少1户。
2.项目初审。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县中药产业中心汇总(联系人:朱汉麟,联系电话:0564-7167060)。
3.项目验收。县中药产业中心审核后,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奖补项目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正式验收审计报告。
4.奖补兑现。根据验收审计报告,经县中药产业中心会议研究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六、绩效目标
建设规模化灵芝种植基地500亩以上,供应灵芝良种20万棒以上,促进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10月份完成项目验收。
七、联农带农
奖补项目实施,有力地促进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通过流转土地、务工就业、示范带动、产品收购等方式增加了群众收入,受益脱贫户不低于50户。
八、资产权属
不涉及
九、管护责任
不涉及
十、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64-7167060。
附件:金寨县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金寨县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菌种培育提质奖补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附表1)。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附表2/附表3/附表4,需所在村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3.申报菌种生产奖补需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菌种出库登记、销售记录、货款转账流水等销售证明材料,生产现场清晰照片2张;申报新品种奖补需附品种鉴定登记证书;申报新品种试验基地奖补需附新品种证书、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统计表(自有土地要提供土地确权证复印件,流转合同、统计表需基地所在村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生产现场清晰照片2张,试验方案、生产记录、科研机构出具的实验结果报告。
二、支持绿色基地增量奖补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附表1)。
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大户申报的无须提供),法人代表(大户)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清晰照片2张,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附表2/附表3/附表4,需基地所在村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3.申报县内种植基地奖补需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统计表(自有土地提供土地确权证复印件,流转合同、统计表需基地所在村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申报县外种植基地奖补,需提供基地使用金寨灵芝菌种的支撑材料,县外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统计表(流转合同、统计表需基地所在村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流转费付款证明;申报GAP基地奖补的需附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通告。
三、支持龙头企业壮强奖补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附表1)。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附表2/附表3/附表4,需所在村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3.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市共建企业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奖补需附认证文件或证书;申报研发产品奖补需附产品取得的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文件、生产许可材料。
四、支持市场诚信经营奖补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附表1)。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附表2/附表3/附表4,需所在村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3.申报标准制定奖补需附标准认定发布文件;申报产品批文奖补需附产品批文及注册证书(包括转让并过户);申报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奖补需附平台建设合同、发票、平台页面截图,物联网设施设备清单、购买合同、发票等,可扫描的示例二维码。
五、支持品牌营销创建奖补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附表1)。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附表2/附表3/附表4,需所在村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3.县主管部门批准或通知证明材料。
4.申报广告宣传奖补需附广告位租赁合同、租赁费付款证明,广告清晰照片2张;申报参展奖补需附现场不同角度清晰照片3张;申报文旅融合基地奖补需提前上报《 乡(镇)灵芝文旅融合基地推荐表》及相关附件;申报品牌形象店、产品体验中心奖补需附店面租赁合同、租赁费付款证明(自有店面提供产权证明资料),店面及店内清晰照片3张。
本申报指南由县中药产业中心负责解释。
每个奖补项目单独报送申报材料,申报联系人:朱汉麟;办公室电话:0564-7167060。
附表:1.金寨县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2.土地流转统计表
3.工资花名册
4.带动群众种植统计表
5. 乡(镇)灵芝文旅融合基地推荐表
附表1
金寨县2026年灵芝产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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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基本情况 |
单位(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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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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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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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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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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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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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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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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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金额 |
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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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 意见 |
审核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意见 |
审核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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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人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必须准确无误,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2.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对项目真实性、主体的真实性负责。3.品牌营销类项目不需要村民委员会审核。
附表2
土地流转统计表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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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流转面积(亩) |
流转期限 |
年流转费用(元) |
是否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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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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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村委会对带动脱贫户增收真实性负责。
附表3
工资花名册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用工时期: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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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务工天数 |
工资(元) |
是否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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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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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村委会对带动脱贫户增收真实性负责。
附表4
带动群众种植统计表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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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种植面积(亩) |
种植时间(年月) |
带动情况 |
是否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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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具体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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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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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带动情况:方式有技术支持、提供菌种菌棒、帮销产品等,技术支持写清楚赠送技术资料份数或技术指导次数,提供菌种菌棒写清楚提供数量,帮销产品写清楚帮助销售产品数量;2.村委会对带动脱贫户增收真实性负责。
附表5
乡(镇)灵芝文旅融合基地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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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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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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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简介 |
包括基地现状、区位等基本情况,可另附文件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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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规划设计方案 |
包括建设内容、特色亮点、规划设计图、基地投资测算表等,可另附文件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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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推荐意见:
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 乡镇盖章: 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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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药产业中心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盖章: 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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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基地需面积20亩以上、种植规范、长期使用,位于旅游景点或旅游路线附近,有全景图、参观路线图、导览图、中药文化宣传标牌、导向标志、停车场、厕所、垃圾桶、公共休息设施、打卡点等旅游设施,接待人员、介绍词、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等齐全,有游客接待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