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2-00012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部门项目 发文日期: 2026-02-02 14:52:14
发布机构: 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生成日期: 2026-02-02 14:52:14
来源单位: 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2026年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文  号: 词:

2026年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2026-02-02 14:52 来源: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6年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22-28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4-716778812345
通讯地址:金寨县金叶路5631号楼1层西侧。
电子邮箱:jzxzycyzx@126.com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202622

 

 

 

 

 

 

 

 

 

 

 

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实施方案

 

 

 

称:

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

实施地点

全县

实施单位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主管部门: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负责人:

王泰金

实施期限

20262-20273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二〇二六年二月

 

 

 

 

一、项目资金构成:项目资金共计190万元,来源为常态化帮扶资金

二、建设内容

在金寨县高铁站内、站外广场广告位及金寨县境内沿合武高速等高速公路两侧高炮宣传灵芝、文旅等公用广告,共租赁金寨站及高速高炮广告牌共32块,制作安装金寨灵芝等公用品牌宣传广告,宣传内容与2025年保持一致。

三、建设地点及期限

广告位主要位于金寨高铁站及县内高速路旁,其中高铁站广告21块,高速路旁高炮广告11块。

20261-3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意向性公示,完成项目采购,签订合作协议。

20264-20273月: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广告制作、安装、维护等。

项目共开展3次核查验收: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后开展第一次现场核查验收;2026年年底前开展第二次核查;2027年协议到期后开展第三次核查。

四、绩效目标

通过高铁站、高速高炮等重点场景广告宣传,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持续提升金寨灵芝等公用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辨识度,扩大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同时,以品牌宣传为纽带,带动金寨灵芝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提升,助力产品销量,带动一产种植户增收,实现品牌宣传与联农带农效益双向赋能、协同发展。

五、联农带农

通过实施项目,促进金寨灵芝产品销售,带动群众务工,促进种植户增收。

六、资产权属

不涉及

七、管护责任

广告位及广告牌由其所属企业进行日常维护,包括维持广告画面清晰、破损更换、灯箱设备维修等,保障广告位正常有效使用。

八、举报电话

0564-7167788(县中药产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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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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