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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5-01-08 10:33 来源:金寨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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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工作提示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62504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35341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燕子河路西侧,电话:0564-7063115,邮编:237300)。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金寨县妇幼保健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赓续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在强化管理和广泛参与上向纵深发展,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加强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发布渠道。依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开发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院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对照《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目录(2022年版)》,加大妇幼健康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及时解读医疗政策和医保政策等方面新出台的文件,进一步充实完善妇幼保健特色服务内容,增加预约挂号等内容2024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103条,保证无“空白栏目”,各项指南信息均已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院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增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坚持把群众最关切、最有必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有专人负责平台建设,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更新,依据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监测表,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措施介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一是对公开事项内容认真梳理,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查出来、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在医德医风、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改进,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仅公开简明问答解读。二是公开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措施介绍不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一是积极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加大公开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措施介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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