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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寨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9:33 信息来源: 金寨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金政公开〔2024〕1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行政中心510室,电话:7062358,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寨县审计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深化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335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各股室协作,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按时发布审计动态、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等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完成发布2023年度金寨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10条审计信息。三是更新完善权力配置运行信息,全面梳理更新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优化整合服务事项,规范发布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无相关办理数据,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发文时间和拟制主体等主线,厘清拟制的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发布栏目和发布页面,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开展门户网站安全管理自查自评,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统一要求,持续做好本部门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各项内容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不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审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每个股室明确一名信息员,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三是强化考核检查和业务培训。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认真组织自查、整改,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强化对各项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的检查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整改情况

      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持续丰富政务公开发布形式,制作并发布《金寨县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方案(2023—2027年)》图片解读,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县审计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创新,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仍有待提高,特别是视频、动画、图片等不同解读形式的内容有待增加。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优化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中意见征集范围和力度,让广大群众参与并监督本部门相关工作;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和舆情研判回应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下载版本:金寨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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