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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8:39 信息来源: 金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金政公开〔2024〕1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7201?type=3&action=detail&nav=3&title=2023)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桃岭乡人民政府一楼,电话:0564--7766001,邮编:237382)。

      一、总体情况

      桃岭乡围绕“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的总体要求,持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和质量,不断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成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抓实惠民惠农资金公开。按月公开财政补贴资金打卡情况,实现“三个一致”,即:公示补贴金额同财政系统打卡一致,审核审批信息同县级主管单位公开一致,政务公开平台同村级公开栏一致,年内公开打卡信息1200余件,有效保障惠民惠农资金公开透明。

      夯实“两化”公开成果。公开悬剑山民宿规划建设相关信息,项目建设全流程公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发布,公开食品安全检查通报6期,围绕年度热点信息,发布预警、提示信息20余件,有效助力“放心消费在金寨”活动顺利开展。

      加强回应群众关切力度。新制解读信息10件,丰富“媒体解读”“音频解读”等形式,非文字解读占比达60%。围绕我乡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创新制作动漫解读1件,确保群众看得懂,易接受。聚焦桃岭乡民生热点,细化“主动回应”栏目信息分类,结合阶段中心工作,有效发布指导秋种、防汛减灾等各类群众关切信息12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

      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排查依申请公开指南,保障线上、线下受理渠道畅通。编制《依申请公开电话咨询指南》,强化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保障答复规范。今年未新增依申请公开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并按照省定格式规范,对已公开规范性文件重新排版发布。切实践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清理死链、错敏等历史信息100余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落实目录调整工作要求,优化“自然资源”“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栏目设置。调整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依申请公开入口,同县级政府保持一致。对照《六安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操作手册》,标准化开展专区管护,在“3.15消费活动日”“医保集中缴费”等节点,依托专区开展普法讲座、政策宣讲等活动3场次。试点政策咨询窗口,实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一站式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累计接待和服务群众约1000人次。

      5.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作为桃岭重要“品牌”工作推动,充分保障人员力量,安排一名公务员专职公开业务,深入研究指标体系。编制年度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各村信息公开责任,召开四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有效保障工作平稳运行。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月度考核,开展线下档案检查2期,指导各村及时装订年度档案资料,召开村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问题改进情况:强化监督问责,抓好业务人员管理和人员培训,将法定公开内容纳入乡、村干部每周集中学习课程,以目录指引中规定的要素标准要求业务部门,规范业务工作,保障高质量公开。2023年我县监测成绩均在县级第一梯队,市公开办到乡开展村务公开实地评估,对我乡工作给予认可。

      本年存在的问题:在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等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以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有提升空间。乡镇政府日常工作多为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出台政策、制定奖补等工作内容较少,开展意见征集、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并不突出。二是以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上缺少闭环。去年我乡结合“板凳会议”拓展政策宣传渠道,今年我乡依托专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出发点是最大限度宣传和解读政策,主动回应生产、生活事项较多,但仍停留在解读、宣讲层面,未能结合综治等工作,形成“主动回应—化解矛盾”的有效闭环。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司法等部门对接,严格按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结合乡内文旅、产业等发展,充分科学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相关政策。二是加强系统谋划。由乡党政办牵头,根据综治工作实际,以促进化解矛盾为目标导向,定期制作回应关切内容,切实将政务公开融入我乡基层治理实践。三是聚焦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权力运行结果公开,强化“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行动自觉,保障公开时效,全面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下载版本: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金寨县桃岭乡人民政府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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